中國律師法律信箱
文/廣州陳亮律師
一、關于涉外繼承的法律問題
來自美國的鄭先生來信咨詢:陳律師您好,我是來自美國的鄭先生。我是河南人,1990年的時候到美國留學,后來一直留在美國工作生活至今。我的父母一共育有四個子女,除了我以外,我的父母和兩個哥哥、一個妹妹都居住在河南。就在上個月,我的父親因病逝世了,我考慮到平時也是由我的哥哥、妹妹來照顧父母,所以我想放棄我全部的遺產繼承權,不參與對我父親遺產的分割。請問我放棄繼承權需要履行哪些手續(xù)呢?
陳亮律師回復:鄭先生您好,感謝您的來信!放棄繼承權,必須是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做出,而且,放棄繼承權不能負有任何條件,比如將自己的繼承權轉移給他人等。放棄繼承權,首先需要您本人起草一份放棄遺產繼承權的聲明,并當著公證員的面簽字并簽署日期,公證員會作出證明放棄繼承權聲明是由您本人作出的真實性聲明。由于您目前居住在美國,為了讓國內政府部門接受放棄繼承的申請,您還需要對放棄繼承權的聲明經公證員所在州的州務卿認證、美國國務院認證以及中國駐美大使館/領事館的認證。
二、關于涉外侵權糾紛的法律問題
來自廣西的劉女士來信咨詢:陳律師您好!我是來自廣西的劉女士,2021年12月底,我與朋友在廣場慶祝圣誕節(jié)時,與一名外國人發(fā)生爭執(zhí),外國人將我和我的朋友打傷。我們即刻趕往醫(yī)院接受檢查,醫(yī)生稱我肘關節(jié)輕微挫傷,而且我還發(fā)現我佩戴的名貴手鏈也被其損壞。我向那名外國人要求其賠償手鏈及醫(yī)藥費,但其始終拒絕到錢也拒絕賠付,我想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護我的合法權利,請問我可以向哪個法院起訴呢?
陳亮律師回復:劉女士您好,感謝您的來信!根據你的描述,該名與你發(fā)生爭執(zhí)并將你打傷的外國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侵權責任,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但當事人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侵權行為發(fā)生后,當事人協議選擇適用法律的,按照其協議。據此可知,由于侵權行為發(fā)生在廣西,您可以選擇在廣西的法院對該名留學生提起侵權之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關于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的法律問題
來自深圳的丁先生來信咨詢:陳律師您好!我是來自深圳的丁先生。我有一家專門研發(fā)、生產刀具用品的公司,我們于2021年7月成功地研制出了一種新型刀片,因此馬上在8月即向中國專利局提交了該新型刀片的發(fā)明專利申請。但前段時間我們了解到,日本某公司于2021年6月已經向日本專利機構提交了與我們的新型刀片幾乎一致的發(fā)明專利申請,同時提出了優(yōu)先權書面聲明,并于2021年11月向中國專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專利申請的文件副本。我想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們公司還能獲得該新型刀片的發(fā)明專利嗎?
陳亮律師回復:丁先生您好,感謝您的來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自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yōu)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中、日兩國已共同參加了《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因此,本案中專利權授予給誰的爭議應以《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為依據進行判斷?!侗Wo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規(guī)定了優(yōu)先權原則,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優(yōu)先權為12個月。您雖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但這種申請行為不足以對抗公約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權,所以,該項專利權應授予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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